作者:曾永壽
摘要:國有商業企業,大多數由中小門店組成。按照中央十五屆四中全會關于國有企業的整體布局,這些中小門店屬于“放小”的范圍。此外,近年來因為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和國有企業的機制不活,這些中小門店的銷售量日趨萎縮,經濟效益越來越差,有的已到了難以為繼的地步,因此從實踐來看,這些中小門店也需要通過“放小”來激活。近年來,我們對國有商業“放小”也進行了一些探索,但效果不大好。其原因主要在于:第一,大多是行政操作,缺少市場機制;第二,被“放小”企業的原班人馬照舊,穿新鞋走老路。根據實際情況和以往的經驗,筆者以為,國有商業企業“放小”,無論是承包、租賃還是出售,都擬采用“市場競價、職工優惠、規范重組”的辦法。一、市場
發文機構:廣西柳州市貿易局
關鍵詞:國有商業企業抓大放小體制改革市場競價
分類號: F72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