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斌
摘要:近年來,隨著政府簡政放權、優化營商環境改革的深化,行政權力的運行更加規范。面對材料瑕疵的情況,產生了容缺受理機制。它體現了自由裁量權的運用,符合法治的基本要求,也符合人性的特點;同時它也涉嫌變更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可能帶來行政權力的擴張,并可能影響行政行為的公信力。對其應該慎重對待和適用。
發文機構: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海淀運輸管理分局
關鍵詞:行政許可容缺受理自由裁量法治
分類號: D922.1[政治法律—憲法學與行政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