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國家能源局取消了一批不具備核準建設條件的煤電項目。國家能源局要求各派出機構要會同相應省級發展改革委,對"取消一批"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于存在拒不執行“取消一批”、“假取消、真建設”等違規行為的煤電項目,相應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要責令其立即停止建設,并視情況對項目單位及其所屬集團公司實行限批新建煤電項目、開展自用及外送煤電項目優選工作時不予考慮,電力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不予進行質量監督注冊,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不予辦理業務許可證并通報全國,電網企業不得予以并網,銀行及金融機構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停止對其發放貸款等措施。
關鍵詞:國家能源局煤電項目工程質量監督發展改革委派出機構監督檢查拒不執行違規行為
分類號: F426.6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