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祥菊
摘要:法家是先秦諸子中對法律最為重視的一派。法家認為人都有“好利惡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因此,法家重視法律的規范作用,反對儒家的“禮治”。雖然法家倫理與現代法治精神有本質的區別,但其強調法律的平等性、公開性等思想,對于當今中國的法治建設有借鑒意義,是法治建設的本土資源。
發文機構:安徽農業大學人文社科學院
關鍵詞:法家人性惡法治
分類號: B226[哲學宗教—中國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