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侯江華,郝亞光
摘要:資本下鄉必須以尊重農民意愿為前提。本文依據全國214個村3183位農戶的調查數據,基于農民個體特征、所處區域、家庭結構、權益保障四個假設,采用多元線性回歸對制約農民資本下鄉意愿的因素進行透視。研究結果表明:所處區域、個體特征和家庭結構以及權益保障等因素都可以對農民的資本下鄉意愿提供理論證偽。農民職業、所處區域及權益保障度與資本下鄉的意愿呈正相關,農民文化程度與資本下鄉意愿存在呈負倚變關系。其中,農民土地處置權的保障度是影響農民資本下鄉意愿的主導誘因。研究模型為搭建資本下鄉與農民權益的銜接橋梁提供政策啟迪意蘊。
發文機構: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
關鍵詞:資本下鄉農民意愿權益保障
分類號: F832.35[經濟管理—金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