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立爭
摘要: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草原承包、集體林權等構成農村土地承包制度深化改革的重點。應組建結構完善的土地銀行專門從事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業務。采納“抵押豁免規則”。統一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機構,并以登記生效主義作為土地承包經營權變動的效力模式。草原承包制度的改革,應以生態化為基本理念,完善草原生態化補償機制。集體林權的利益機制應采納“均股均利”的方式,并從流轉范圍和主體等方面完善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則。
發文機構:天津商業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登記草原承包集體林權
分類號: F301.3[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