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志軍,王征兵
摘要:當前村級決策中盛行的政府替代模式、村莊自決模式、政村交易模式已不能滿足鄉村社會發展的需要。“有限主導——協同共謀”是一種理想的村級決策模式,其順應了社會管理思想發展的趨勢,與鄉村治理的制度精神一脈相承,并通過實踐取得了較大的成效。“有限主導——協同共謀”模式作為村級決策的新模式不僅是可行的,而且是可持續的。
發文機構:羅定職業技術學院經濟管理系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關鍵詞:鄉村治理決策模式有限主導協同共謀
分類號: F301.3[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