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茂福,楊哲
摘要:在新型城鎮化背景下探討土地收益權界定,為完善征地補償制度提供參考依據。本文通過訪談方式對安徽白湖Y村進行調研,研究發現:法律上明確界定土地收益權取決于土地的所用權和使用權,但在調研中發現土地使用權預期、土地經營承包權確定、村民認知以及土地增值收益確定對土地收益權界定產生顯著影響。因此,本文提出合理界定土地收益權,從而能夠有效消除征地款發放的外部性和有序推動新型城鎮化進程。
發文機構: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系 安徽工業大學公共管理與法學院
關鍵詞:土地收益權土地使用權繼承預期土地承包權確定村民認知小產權房
分類號: F323.2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