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旭東,葉云
摘要:伴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模與速度加快,信托已成為轉包、轉讓、互換、出租和股份合作外又一流轉新形式。本文通過提煉國有獨資信托公司模式、政府委托人模式、合作社委托人模式,對其源起背景與實踐階段、政府定位及作用發揮、流轉規模與經營用途、農民收益形式及分配所得方面異同進行了比較,得出結論:現行土地流轉信托主體身份、信托關系能否被法院承認接受有待核準,信托公司作為金融機構介入尚處試驗期、諸多問題不明晰,承租人擔心農戶違約、缺乏有效融資渠道是信托公司介入的內在驅動力,農民土地承包經營的知情權、監督權和財產權難以保障,每一模式各有利弊,評判優劣還需因地制宜、因勢利導。
發文機構:農業部管理干部學院現代農業研究中心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關鍵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信托法律依據預期目標待解問題
分類號: F830.39[經濟管理—金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