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馮華超
摘要:采用Ologit模型,基于5省10縣1 253個樣本的調查,考察不同類型農戶在新農保減貧作用評價上的差異.研究發現:第一,農民對新農保的減貧作用評價不高,認為"作用較大"的比例不超過三分之一;第二,不同類型的農戶對新農保的減貧作用評價具有較大差異,純農戶的評價最高、兼業戶次之,非農戶最低,在使用替代變量進行估計后,這一結論具有穩健性;第三,對新農保了解程度越高,愿意提升繳費檔次的農民,對新農保的減貧作用評價更高;第四,從地區來看,東部地區相比西部地區對新農保的減貧作用評價較低,但中部與西部農民的評價不存在顯著差異.據此,建議適度提高基礎養老金的給予標準,提高對農民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補貼或激勵.
發文機構:鄭州輕工業大學政法學院/社會發展研究中心
關鍵詞:新農保農民分化精準扶貧制度評價new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farmer differentiation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institutional evaluation
分類號: F323.8[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