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靖,王天淇
摘要:快遞員送貨途中違反交規出車禍,致他人受傷。受害人起訴要求快遞公司和快遞員賠償28萬元損失。但快遞公司以與快遞員簽訂“交通事故三七分責協議”為由,主張其僅擔30%責任。據悉,快遞公司被終審判賠受害人全部損失。
發文機構:不詳
關鍵詞:全部損失交通事故快遞員快遞公司起訴要求受害人
分類號: D92[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