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韋正春
摘要:孔子對于"樂"的論述是中國一個美學思想的源流,樂是音樂,樂是由藝術而產生的快感。孔子提出禮樂并舉的思想,將"樂"之作用提升到教化人心、調節社會次序的高度。其希望通過樂教來恢復禮治,從而溝通審美和道德之路,形成倫理規范,從而恢復到周禮制度。因此,"樂"不僅僅是一種娛樂或審美活動,而是其倫理道德的載體或實現方式。
發文機構:貴州師范大學文學院
關鍵詞:孔子樂禮仁貧
分類號: I299[文學—中國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