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大朝,楊銳,李東升
摘要:實行農村稅費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解決"三農"問題的一項重大舉措.通過推行農村稅費改革,從輕確定農民負擔水平,規范稅費征收行為,確定了稅費征收主體是財政部門.農村稅費改革后,財政部門如何提高農村稅費征管的質量,確保鄉鎮基層組織的正常運轉,是各級財政部門亟待解決的課題.
發文機構:湖北南漳縣財政局、南漳縣扶貧辦
分類號: F810[經濟管理—財政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