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華鋒,聶影
摘要:自新中國成立以來,集體林權制度前后經過五次大的調整,相應的林權流轉政策也在不斷調整。當前進行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以家庭承包制為主要特征,其主要內容是以產權安排為基礎。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提高了林地資源的配置效率,但也存在缺陷和不足。林權市場化流轉是解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深層缺陷的必然選擇。林地是林區群眾安身立命之本,妥善解決林權流轉引發的問題,對于維護林區的社會穩定和林區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
發文機構:南京林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金陵科技學院 國家林業局林產品經濟貿易研究中心
關鍵詞: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林權流轉collective forest rightssystemreformforest right
分類號: D922.63[政治法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