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孫少菲
摘要:通過對大革命時期農民協會與當今村民自治制度及村民委員會在制度層面上進行比較研究,系統分析二者在產生背景、組織機構、人員構成及具體職能等方面的異同,試圖為我國村民自治的發展探尋更好的范式和摹本。研究發現二者在"對民主化的解讀、社會化基礎、組織層次、歷史作用"等方面存在差異。這些差異使我們深刻認識到:黨的領導在農村基層治理中至關重要;農民在治理過程中的政治參與意義重大;治理須與相應時期的政治任務緊密結合。這些經驗教訓能夠使我們更加深入地認清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過程中如何進一步做好村級治理工作,更好地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服務。
發文機構:浙江農林大學
關鍵詞:大革命時期農民協會村民自治村民委員會the period of the Great Revolutionpeasant associationvillager autonomyvillager committee
分類號: D420[政治法律—政治學][政治法律—國際共產主義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