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琛
摘要:"政府監管為主,行業自律為輔"是我國現行《食品安全法》所架構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為真正落實《食品安全法》就監管體制所做的安排,需要從制度上強化食品行業組織的自治功能,完善食品行業自律監管機制,從而真正實現以行業自律監管彌補政府監管失靈的預期功能,提升食品安全監管的整體效率,并推動食品安全立法目標的實現。
發文機構:西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
關鍵詞:食品安全自律監管行業協會行業組織自治權自律food safety self-regulationtrade associationautonomy of trade organizationsself-regulation
分類號: D920.2[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