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無
摘要:2021年2月19日,工信部、自然資源部下達2021年第一批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明確2021年第一批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分別為84000噸、81000噸。要求各稀土集團嚴格遵守環境保護、資源開發、安全生產等有關法律法規,按指標組織生產,不斷提升技術工藝和清潔生產水平及原材料轉化率;嚴禁采購加工非法稀土礦產品和開展稀土產品代加工(含委托加工)業務;綜合利用企業不得采購加工稀土礦產品(含進口礦產品);利用境外稀土資源要嚴格遵守礦產品進出口有關管理規定。
發文機構:工業和信息化部
關鍵詞:代加工委托加工冶煉分離稀土產品自然資源部稀土資源環境保護稀土開采
分類號: F4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