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冶金經濟與管理》編輯部
摘要:來稿凡經本刊使用,如無特殊聲明,即視作投稿者同意授權本刊及本刊合作媒體以數字化方式復制、匯編、發行及信息網絡傳播。同時,本刊支付的稿酬包括上述所有使用方式的著作權使用費。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發表的行為即視為同意我編輯部上述聲明。
發文機構:不詳
關鍵詞:數字化方式視為同意著作權使用費信息網絡傳播聲明
分類號: D92[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