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莉
摘要:自2018年市場監管機構改革后,通過綜合執法體制改革,進一步解決了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基層執法力量不足等問題,但也對執法的專業性帶來了挑戰。以轉供電監管為例,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大舉措之一,而轉供電監管需要豐富的工作經驗和相當的法律、政策知識儲備,如何能在檢查時全面掌握轉供電主體電價執行情況,對基層市場監管人員,特別是從未接觸過價格監管的執法人員來說,無疑是一種挑戰。
發文機構:浙江省臺州市路橋區市場監管局
關鍵詞:綜合執法體制基層執法多頭執法價格監管市場監管知識儲備清理規范重大舉措
分類號: D92[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