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婁偉,李萌
摘要:我國可再生能源資源與負荷的逆向分布,決定了區域協調在優化電力資源配置中的重要價值,可再生能源的波動性特征也要求擴大區域協調范圍,以保障電網安全。要深化可再生能源電力的區域協調工作,需要從供需空間、協調意愿、政策引導、制度建設、平臺支撐及安全保障等方面著手,構建“六位一體”可再生能源電力區域協調長效機制,打破由地方保護主義、市場機制不完全、行政手段干預分布式能源發展的政策導向等諸多因素形成的省際壁壘。
發文機構:中國社會科學院生態文明研究所
關鍵詞:可再生能源電力區域協調就地消納西電東送Renewable Energy PowerRegional CoordinationLocal ConsumptionWest to East Power Tas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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