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衍平,陳會英,趙瑞瑩
摘要:德國農業協會既有公法協會又有私法協會,既有區域性協會又有專業性協會,既有縣鄉基層協會又有聯邦層次國家協會。協會類型繁多,功能多樣復雜,從而實現了德國農業的高度組織化。為規范各協會的職責范圍,增強協作聯合,更好地代袁和維護農業整體利益,由德國農民協會、德國賴夫艾森協會、德國公法農業協會聯合會和德國農民與企業協會共同組建形成德國農業中央委員會。德國各農業協會的功能職責有所側重,組織機關也有差異。
發文機構:山東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關鍵詞:德國農業協會組織機關功能職責
分類號: F331.3[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