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多長
摘要:本文通過案例分析發現,中國生態脆弱地區國有農地產權制度安排與土地利用的生態效益目標存在著尖銳的沖突,反映出以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為目標的現行國有農地私人承包制的局限性。經驗事實表明,土地國有制并不必然造成生態環境惡化,土地私有化亦非治理生態危機的良方。在生態脆弱的國有農地上,建立生態保護區并以政府“生態采購”的方式管理國有農地,同時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級負責的契約機制,將是未來國有農地產權制度改革的理性選擇。
發文機構:浙江工業大學經貿管理學院
關鍵詞:生態脆弱地區國有農地產權制度改革生態采購
分類號: F32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