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慶杰,王新
摘要:改革開放以來,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已經成為北京市集體建設用地利用的主要形式,不僅推動了全市空間結構和產業結構的調整,而且保障了農民以土地參與工業化、城市化的權利,促進了農民增收致富。但是,集體建設用地流轉中存在的違法違規、效率低下、分散利用、收益分配混亂等諸多問題亦不容忽視。為此,必須在加強政府規范管理的前提下,繼續深化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制度改革。
發文機構: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北京市委研究室郊區處
關鍵詞: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北京市
分類號: F32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