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延強,岳永兵
摘要:本文從土地征收前相關協議簽訂的法律規定入手,分析了協議簽訂前"梳理被征地方的具體類型、把握被征地方的實體主體、確定協議主體的實際代表及考慮被征地方的有效權益"等4個方面的內容,提出了在征地過程中保障權益、保證規范、確保高效的目標操作建議。
發文機構:張家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中國自然資源經濟研究院
關鍵詞:土地征收操作建議保障權益協議具體類型簽訂
分類號: D92[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