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晨誼
摘要:對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性質,各界一直存在爭議,甚至直接影響到司法實踐。本文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協議的司法解釋、自然資源產權制度和主管部門機構改革的定位,從主體、內容、目的等方面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性質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出讓合同有關內容的改革方向。
發文機構:福建省自然資源廳
關鍵詞:出讓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自然資源產權制度再探析司法實踐
分類號: D92[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