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玥
摘要:2019年4月26日,申請人通過12336自然資源違法線索舉報微信平臺舉報A市B縣某公司非法侵占集體土地。同日,申請人收到微信平臺發送的《提交成功通知》。4月29日,申請人收到微信平臺發送的《舉報辦理進度通知》,內容為"您舉報的違法線索不屬于12336自然資源違法線索舉報微信平臺接收范圍,您可向城管部門12319舉報此問題"。申請人不服這一反饋內容。
發文機構:自然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法律事務中心)
關鍵詞:微信平臺接收范圍集體土地自然資源舉報平臺非法侵占城管部門申請人
分類號: D922.11[政治法律—憲法學與行政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