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紅娟
摘要:農村土地產權是農民核心財產性權利,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突破口必然是農村土地產權制度的改革和創新。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是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重大舉措。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國過去四十多年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一場通過"契約關系"代替"身份關系"的從身份到契約的變革,它以包產到戶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確立為起點,進行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改革創新,為社會穩定與經濟持續增長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合理界定和安排農地產權制度,建立一套與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產權制度機制,能夠平衡國家、集體和農民以及新興農地權利主體多方的利益,是現階段改革的前提和關鍵所在。
發文機構: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體改所
關鍵詞:農村土地產權制度農地產權制度改革農村土地權利契約關系農村土地所有權“三權分置”從身份到契約
分類號: F32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