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世軍,龍小英
摘要:育種創新是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之一,保障育種創新就需要完善植物新品種產權保護體系。正啟動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有關植物新品種權內容中對“農民特權”的具體規定較為模糊,導致農民超越“特權”而侵犯品種權人利益的現象屢有發生,即品種權人權利與“農民特權”一直存在博弈。建議通過界定享有自繁自用權利的主體、限制自繁自用的種植規模、限制自繁自用的品種類型、制定科學合理的自繁自用種子銷售監管方案等措施完善“農民特權”規則。
發文機構:合肥工業大學文法學院
關鍵詞:《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農民特權品種權自繁自用UPOVfarmers’privilegevariety rightself propagating and self using
分類號: D922.6[政治法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