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顧明偉,侯撼岳
摘要:新冠肺炎疫情的爆發引發了學界對規制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的討論,我國現行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的治理體系存在著保護理念需要轉變、部門法銜接需要協調、公益訴訟制度需要革新等問題。因而,需盡快立法弱化“野生動物資源觀”,引入“全面保護”“有限利用”等治理理念,加快填補部門法銜接處的立法空白,形成科學完整的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的治理體系。同時應拓寬公益訴訟的適格主體范圍,將一般公民納入適格原告,以此加大社會監督的力度,并建立野生動物損害賠償訴訟制度。
發文機構: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
關鍵詞:野生動物保護違法犯罪法律治理wildlife protectionillegal and criminal actslegal governance
分類號: D924.3[政治法律—刑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