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蔣靜,李祥凝
摘要:太平天國時期,蘇浙皖地區頻繁出現水旱蝗等農業自然災害,夏季特別是六七月是災害的高發期,浙江北部和最南部是水災的多發區,江蘇和安徽的中北部是旱災和蝗災的多發區。這一時期的農業自然災害具有連發性、群發性,蝗災與水旱災害相伴而生,災害波及范圍廣、影響大的特點。太平軍一邊忙于與清廷的作戰,一邊又要應付突如其來的各種自然災害。初建的農民政權雖然有諸多不足之處,但在災難面前,太平天國政權仍積極采取了豐荒相通、賑濟災民,減免賦稅,興修水利,設立難民機構,動員廣大群眾等一系列措施,雖然由于種種原因最終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救災體系,但其救災措施中蘊含的許多先進救災觀念和方案堪稱中國近代救災史首例,為后世的災害治理和社會救助事業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借鑒。
發文機構:南京農業大學中華農業文明研究院
關鍵詞:太平天國江浙皖水災旱災蝗災Taiping kingdomJiangsuZhejiang and Anhui provinceFloodDroughtLo-cust plague
分類號: K25[歷史地理—中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