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鐘錦文,鐘昕
摘要:2020年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的核發,為優化數量型環境規制創造了條件。可是對比美國酸雨計劃產生的巨大環境效應和高達1∶30成本收益比的經濟效應,中國數量型環境規制成效甚微。數量型環境規制按照等邊際原則重新分配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數量,將實現總量控制下的費用最小化,給予固定污染源選擇低成本減排路徑的自由。可通過完善法律體系、健全市場機制、規范管理制度來優化中國數量型環境規制,具體路徑為:提升排污交易法律位階、分清環境監督管理職責、實行綜合排污許可制度;科學設定總量控制目標、正確選擇市場交易模式、合理分配初始排污權;明確準入標準和規范交易流程、完善監測系統和強化監督檢查、嚴處違規排放和健全問責機制。
發文機構:江西師范大學商學院
關鍵詞:數量型環境規制污染防治攻堅戰酸雨計劃環境監督quantitative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the battle of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Acid Rain Program(ARP)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分類號: F064.2[經濟管理—政治經濟學]F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