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邱麗
摘要:江西余江的宅基地制度改革采用了國家與社會良性協同共治方式,是善治理念在鄉村治理中的具體實踐。在政府主導、村莊主體、民眾參與的“三位一體”聯合共治結構中,國家權威與社會權威聯合機制、政府公開與社會監督機制、個體與整體的權責利相匹配機制、社會表達與政府回應的制度化、社會自治與政府治理的規范化,共同保證了宅基地制度改革過程中的合法性、透明性、責任性、回應性和法治性,從而實現了鄉村善治“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基本目標。國家與社會關系的良性協調是善治的本質特征,“三位一體”的治理組織主體和村民理事會的組織形式兼具理論與實踐創新。
發文機構:中山大學馬克思主義哲學與中國現代化研究所
關鍵詞:宅基地改革鄉村善治社會動員基層治理homestead reformrural good governancesocial mobilizationgrassroots governance
分類號: F32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