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研
摘要:森林生態資源的公共物品屬性引發了森林生態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的正、負外部性,進而導致森林生態供需失衡。通過構建產權交易機制可以消除由于外部性而引發的森林生態資源供需失衡問題。森林生態資源利益相關主體包括森林經營者、廠商和居民,將享受良好生態環境的權利賦予居民,由企業承擔環境治理費用,將森林生態資源的收益權賦予森林經營者,采用污染者付費模式,借助產品市場所構建的森林生態資源交易模型,能夠在交易成本最低的前提下實現森林生態資源供需均衡。森林生態產權交易成本包括創建成本和運行成本兩部分,當森林生態資源產權交易的運行成本小于政府行政管理成本時,產權交易市場才被認為是有效的。對于任何一項森林生態資源來講,在稀缺性、競爭性和排他性3種經濟屬性上表現出相應的適應性,是建立該項森林生態資源產權交易市場的前提。現階段只有森林景觀和碳匯兩類森林生態資源的經濟屬性符合私有化產權交易的基本條件。
發文機構:北京林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唐山師范學院經濟管理系
關鍵詞:生態產權森林生態交易生態資源交易模型ecological property rightsforest ecological tradeecological resources transaction model
分類號: F326.23[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