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9月11日,加拿大在WTO對其訴中國對自加拿大進口漿粕的反傾銷措施案(DS483)爭端解決機構裁決和建議的執行問題提出異議,并提出與中國的磋商申請。2014年10月15日,加拿大就中國對其進口漿粕實施的反傾銷措施訴至WTO爭端解決機構,該爭端涉及中國對自加拿大進口漿粕實施的反傾銷措施。加拿大在該案的磋商申請中質疑了中國商務部就該反傾銷調查作出的裁決。在成立專家組的申請中,加拿大要求專家組認定,涉案措施違反了中國在《反傾銷措施協定》第3.1、第3.2、第3.4和第3.5條項下的義務.
關鍵詞:中國商務部異議程序加拿大《反傾銷措施協定》WTO爭端解決機構漿粕磋商反傾銷案
分類號: F752.02[經濟管理—國際貿易][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