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9月13日,歐洲議會在初步投票中通過了《版權指令》(Copyright Directive),希望借助這項引發爭議的法規來更新互聯網時代的在線版權法律。該指令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第11和第13條。其中,第11條允許在谷歌等企業鏈接到發布商和報紙的文章時為其提供創收方式,使之可以索要版權費;第13條要求YouTube和Facebook等平臺阻止用戶分享未經授權的版權內容。雖然對該指令的觀點不盡相同,但可以明確的是,一旦《版權指令》在歐洲議會獲得最終通過,就將對歐盟和全球的互聯網產生巨大影響。
關鍵詞:版權費指令鏈接歐盟FacebookYOUTUBE互聯網時代歐洲議會
分類號: F49[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