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軍
摘要:1978年以來我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結構發生了積極變化,財產性收入不僅成為農民人均純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增長勢頭強勁,已成為農民人均純收入的新增長點。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化、農民房產和宅基地增值收益是財產性收入增長的主要來源。為了保障農民在這三個方面的財產權利,需要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股權化和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化改革,積極探索農戶房產和宅基地所有權并軌的途徑,讓農戶對房產(包括宅基地)擁有完全的財產權利,建立并完善農村產權交易平臺,修改、補充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發文機構: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
關鍵詞:產權制度改革農民財產收入增長
分類號: F323.8[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