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飛
摘要:合作金融是普惠金融體系的三大支柱之一。而我國合作金融呈現出多元化和層次性的特點,分為正規、準正規和非正規等組織形態,這是合作金融特殊生成路徑的制度反映。因此,我國發建立分層多元的監管框架,發揮銀監會對正規的農村資金互助社的監管優勢,同時明確地方政府金融辦的監管職責,而農業主管部門和供銷合作社主管部門則要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作用合作的監督。
發文機構: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管理學院
關鍵詞:合作金融普惠金融金融監管監管框架
分類號: F832.5[經濟管理—金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