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武立永
摘要:農民公平分享農村土地增值收益是合理的。因為,這可以使農民從事生產型活動的私人成本與私收益相一致,使其私人收益率與社會收益率相一致;也可以避免以犧牲農民利益為代價而實現強勢主體利益的情況發生,使農民享受到與城鎮居民和其他社會主體相平等的權利;更為重要的是可以防止社會階層固化和制度僵化。
發文機構:河南師范大學商學院
關鍵詞:農村居民增收效益社會效率社會正義經濟增長
分類號: F301.4[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