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學浪,戎向東,王子華
摘要:農村留守兒童,指父母雙方或一方從農村流動到其它地區,孩子留在戶籍地的農村,由其他人或自我監護,且分享時跨越過半年的15周歲以下的兒童。我國農村留守兒童的產生原因是多元的,既有社會轉型的直接動因,也有社會制度設計缺陷的深層根源。根據“親子分離”現狀,留守兒童的“留守”范疇主要分為四類:留守與非留守,農村留守與城鎮留守、單獨留守與單親留守、短期留守與長期留守。分析農村留守兒童的內涵,理性思考其成因,及厘清其“留守”范疇,將有助于該群體的健康成長與全面發展。
發文機構:南京郵電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南京炮兵學院軍隊政工教研室 河北農業大學外國語學院
關鍵詞:留守兒童親子分離二元結構范疇
分類號: F323.6[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