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馮大力,李后強
摘要:所謂的“住房剛性需求”實際上是住房剛性需要。住房剛性需要包括新婚住房剛性需要、拆遷住房剛性需要、城市新增農民工剛性住房需要和本埠大學應屆畢業生住房剛性需要四大類。對住房剛性需要的測算只能而且必須以城市為單位、以年度為坐標、以人群為分類,以戶型為依據,進行具體測算。滿足住房剛性需要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分類滿足。
發文機構: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國貿學院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
關鍵詞:住房剛性需求住房剛性需要以人為本
分類號: F293.3[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