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家永
摘要:針對夫妻婚后發現一方婚前隱瞞重大病史想離婚難、一方婚前財產在婚后投資所得對方無權分享、一方因賭氣離婚又無法反悔等"煩心事",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民法典》有何規定?婚前隱瞞大病可申請撤銷婚姻劉某與田某登記結婚后,發現田某經常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并背著家人服藥。劉某認為田某故意隱瞞婚前患病事實,故起訴離婚。劉某隨后從法院得知田某在婚前就患有重度精神疾病。經過幾次訴訟,劉某最終走出痛苦的婚姻。
發文機構:不詳
關鍵詞:登記結婚婚前財產《民法典》民法典投資所得精神疾病隱瞞撤銷婚姻
分類號: D923.9[政治法律—民商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