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長健,楊永海
摘要:鄉村振興以治理有效為基礎。鄉村矛盾糾紛能否有效化解關乎鄉村社會穩定,是鄉村有效治理的保障,也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題中之義。鄉村矛盾糾紛化解主體日益多元化,新鄉賢介入矛盾糾紛化解具有內生權威強的原生優勢,對于打造鄉村社會治理新格局,建設、完善和創新鄉村社會治理制度大有裨益,更有助于提升鄉村社會治理的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和專業化水平。但新鄉賢介入矛盾糾紛化解也面臨實踐和制度雙重困境,應從培育新鄉賢文化、完善鄉賢回鄉激勵制度、搭建鄉賢理事會平臺、建立多元共治機制等多個層面著手,進一步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矛盾糾紛化解路徑,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發文機構: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鄉村振興新鄉賢矛盾糾紛困境應對rural revitalizationnew follow villagerconflicts and disputestrouble dealing with
分類號: D422.6[政治法律—政治學][政治法律—國際共產主義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