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博文
摘要:農林碳匯交易是農戶與控排企業交易,通過造林吸收二氧化碳,達到減排增收和生態補償雙重效果。碳匯交易在政府規制下的派生需求是政策強制和規則約束下的市場需求,農戶基于政策導向和市場機制經營碳匯交易項目有助于減排增收。現階段,碳匯造林扶貧監管框架仍待完善,碳匯私有財產正當性、林農經營碳匯權利義務及碳匯交易監管規則等有待進一步明確。在農林碳匯交易實現綠色減貧進程中,應專門設立碳匯扶貧惠農監管委員會,制定以生態精準扶貧為基礎的農林碳匯交易監管總則,將農林碳匯交易規則納入碳市場監管框架,完善生態補償的方法學與配套技術標準,明確農林碳匯交易法律責任。
發文機構:南開大學法學院/環境司法研究中心
關鍵詞:生態精準扶貧林業碳匯農林碳匯交易綠色減貧生態補償ecological targeted poverty reductionforest carbon sinkagricultural forestry carbon sink tradinggreen poverty reductionecological compensation
分類號: F323.8[經濟管理—產業經濟]X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