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隋玉明,王雪玲
摘要:隨著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和普遍使用,歷史成本會計已經不能滿足銀行會計處理的需要,公允價值會計更符合目前銀行業的風險管理慣例。我國于2006年2月15日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包括四項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統一要求企業將衍生金融工具納入表內核算并按公允價值計量,相關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或所有者權益,改變了長期以來衍生金融工具僅在表外披露的做法。這樣有利于及時、充分地反映企業的衍生金融工具業務所隱含風險及其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公允價值計量能更加真實公允地揭示我國上市銀行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和風險管理信息,有利于增加市場約束和透明度,并能及早地發現和處理銀行危機。
發文機構:哈爾濱欣榮園林綠化有限公司 黑龍江科技學院外語系
關鍵詞:公允價值金融工具國有控股銀行會計準則
分類號: F230[經濟管理—會計學][經濟管理—國民經濟]F832.33[經濟管理—金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