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溧翔,陶中華
摘要:企業清算所得和投資企業分得被清算企業剩余財產的所得稅處理,是企業所得稅及所得稅會計業務的一個難點。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9年4月為此專門印發了財稅[2009]60號文件,對此提出了一系列規定。以這些的規定為依據,結合企業所得法和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分析研究企業清算及投資企業分得其剩余財產的所得稅處理。
發文機構:江蘇漣水縣審計局 江蘇漣水縣財政局
關鍵詞:企業清算清算所得股息所得股權處置所得納稅調整
分類號: F275[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