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培
摘要:傳統時期,我國鄉村社會治理主要采取依托士紳自治、宗族治理作為中間層的間接型治理模式,其固有的弊端使之難以適應我國現代社會發展的要求,為此鄉村治理必須及時轉型。項目制為鄉村治理機制轉型明確了方向,使鄉村治理邏輯從間接型治理邏輯轉變為直接型治理邏輯。從研究"前項目時代"下傳統間接型治理模式入手,進一步探尋了項目制與鄉村治理轉型的現實邏輯,以此發揮項目制在鄉村治理轉型中的優越性。
發文機構:西華師范大學
關鍵詞:間接型治理直接型治理項目制鄉村治理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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