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恒科
摘要:我國學界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的研究,存在堅持合作社本質規定性的盈余分配觀與實用主義的盈余分配觀兩種觀點。梳理并反思二者論爭的三個焦點可以發現,“堅持本質規定性”的理路雖然符合合作社的價值理念和組織目標,但在中國面臨現實困境;實用主義盈余分配觀有堅實的現實基礎,但也容易偏離合作社的本質。應堅持合作社本質規定性,將惠顧返還原則作為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的制度底線。未來合作社法應針對成員異質性引致的分配失范現象,從合作社成員資格制度和具體分配規則兩方面進行制度完善。
發文機構:太原師范學院法律系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異質性本質規定性惠顧返還按股分紅Specialized farmers'cooperativesHeterogeneity of members of specialized farmers'cooperativesEssential stipulationPatronage returnDividend distribution based on shares
分類號: F32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