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行政復議若干問題研究課題組
摘要:行政復議審理中發現的案例分析(一)政府信息公開中的問題自2004年本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以來,政府信息公開案件占行政復議案件中比例一直居高不下。主要原因在于申請信息公開對于申請人資格幾乎沒有限制,雖然,《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08〕36號)第十四條規定,行政機關對申請人申請公開與本人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無關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對申請人申請的政府信息,如公開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按規定不予提供。
發文機構:不詳
關鍵詞: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行政復議案件公共安全國務院辦公廳公開案例分析若干問題研究
分類號: D92[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