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凌學東
摘要: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價值被普遍低估,分析其一般原因,在法律、制度安排層面:一是相關規定空洞、矛盾、殘缺,導致集體土地用益物權價值在征收補償中被虛化,變相補償方式遭審計否定;二是集體土地上房屋收益權價值在征收補償中被有限認定,處分權價值無從體現,所有權價值被嚴重弱化;三是集體土地上經營性用房附帶的就業利益、宅基地上房屋附帶的物質層面與精神層面利益被邊緣化。深層的利益根源在于地方財政高度依賴土地出讓收入,即利益與權力雙輪驅動的地方土地財政。
發文機構: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鍵詞: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補償低估原因collective landhouse expropriationcompensationunderestimationcause
分類號: F830.91[經濟管理—金融學]D923.2[政治法律—民商法學][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