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洋,白燕云,王悅
摘要:俄羅斯漁業基本法律法規制度和體系最早形成于20世紀90年代,21世紀初得到調整和完善,俄羅斯漁業基礎立法已形成較完備的法律體系。俄羅斯遠東地區是其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俄羅斯政府對遠東地區的漁業政策和體制從未忽視;通過對遠東地區漁業法律制度的不斷修正和完善,其漁業得到極大的恢復,在很多方面收獲較大成效。可以肯定的是在過去十年中,俄羅斯基本實現遠東地區海洋漁業資源的法律保護,但與日本、挪威等一些漁業發達的國家相比仍存在一些問題,例如不完善的漁業法律體制和現有制度的不能完全執行。因此,俄羅斯遠東地區漁業法律體系建設,不僅需要加強現有立法的實施性,還需要重視基礎的管理制度完善,以及加強漁業法律執行力度也是必不可少的。
發文機構:大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人文學院
關鍵詞:俄羅斯遠東地區漁業法律制度漁業管理體制漁業法配額制度Russian Far Eastfishery legal systemfishery management systemFisheries Lawquota system
分類號: D992.4[政治法律—國際法學]F326.4[政治法律—法學]